那一年的三月初三,细雨霏霏,绿草茵茵,我回到故乡,走在熟悉的小田埂上,一个戴着斗笠的老阿婆正在田埂边挖着什么。待我走近,只见那一双苍老的手上正握着一把地菜花。
哦,地菜花,多么熟悉的植物。它那淡淡的清香,还有那双苍老的手,早已浸入我的岁月,浸透了我对曾祖母的无限思念。
曾祖母在我儿时还在世,按照故乡的习俗,每年农历三月初三,家家户户都要用地菜花煮鸡蛋。母亲总会在这一天,带着我去乡下看曾祖母。
站在田埂上一眼望去,田埂两旁开满了星星点点的地菜花,还有那布满田野的紫云英。嗅一嗅混杂着淡淡花香的泥土气息,这是故乡的味道。
炊烟袅袅的稻场上,曾祖母站在村头,对我招着那双苍老的手:“娃儿,回来吃地菜花煮鸡蛋,你最爱吃的。”我欢呼雀跃地奔到曾祖母怀里撒娇,一个不小心,踢翻了曾祖母脚边的篮子,满篮子的地菜花洒了一地。曾祖母笑着摸了摸我的头:“没事,娃子,翻了就翻了。”说完,弯下腰一棵一棵地去拾那地菜花,一脸慈爱。
牵着曾祖母的手,我走进那充满农家气息的乡村土居。刚进门,曾祖母就端出一只碗,上面还有一只碗倒扣着。揭开后,一阵地菜花香扑鼻而来。“好香啊!”我兴奋地叫道。曾祖母拿出一颗鸡蛋,用那布满老茧的手,细细地剥着,一小块一小块地送进我的嘴里。洁白的鸡蛋早被地菜花的汁水所浸染,轻咬一口,满嘴的香。
最后一次见到曾祖母,已是五年前。母亲听说曾祖母生病后,急匆匆地带着我回家去看望。得知我们要走,曾祖母拖着颤巍巍地病体,拄着拐杖,挎着篮子就要去挖地菜花。见我来了,用极细的声音说着:“娃儿先坐,我去给娃儿扯地菜花,回来给娃儿煮鸡蛋吃。”我没有阻拦,因为我知道,老人想为她的曾孙女做些事。看着她那摇摇晃晃的孱弱的背影,两行热泪,悄然流下。
门前老树长新芽,院里枯木又开花。时间流逝,再也无法见到曾祖母的我,蹲在一株地菜花前,轻轻抚摸着那细米粒般的花朵。向田野上遥遥望去,似乎又看到了曾祖母正挎着竹篮在挖地菜花。我张开手向那个忙碌而又苍老的身影奔去,顾不上脚腕被荆棘划出一道道血痕,临近才发现,曾祖母如茫茫的春雾让我无法触摸,我伸出去的手在空中无力地缩了回来……
三月三,又见地菜花开,曾祖母和那一碗冒着热气的地菜花煮鸡蛋,在我记忆的栅栏里永远无法关闭。随着时间的磨蚀,竟然愈发清晰……
【编者的话】《又见地菜花开》是我从浠水望城中学校刊《北斗星》2014年春季号上挑选的。作者当时是初三学生,现在只怕已经上了大学了。
这是一篇不错的散文,写得情真意切。一个传统的节日(农历三月初三是所谓上巳节),一个古老的习俗,一个慈爱的老祖母,三者结合得非常好,水乳交融。让我们看到春和景明时节,一段浩荡的乡村场景,一份至亲骨肉的真情,读来让人温暖而感动。这样的文章出自一个初三学生之手,至为难得。
写文章最忌空泛,而这篇文章却写得很具体。无论是那采挖地菜花的竹篮,还是那布满老茧的双手,还是那孱弱的背影,以及那踢翻在地的地菜花,那热气腾腾充满地菜花香的鸡蛋,都历历如在目前。而所有这些都指向了曾祖母对曾孙女的爱,使这份爱有了最好的依托,这就是具体。作者对曾祖母话语的提炼,也是恰到好处的,完全是生活中的语言,却处处体现着曾祖母的慈爱,这样的语言是最有感染力的。向生活学习语言,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。
文章并没有平铺直叙,哪怕是如此短小的篇幅,作者也尽量做到波澜起伏。文章采取倒叙的策略,从一个习见的乡村场景入手,引出曾祖母来,让稻场作为曾祖母出场的背景,情节才如流水潺潺而出。到最后又能拉开时空距离,让曾祖母的身影渐渐远去,而远去的是身影,刻骨铭心的却是对曾祖母的怀念,这是一种电影的手法。特别是后面,作者还能安排一个幻觉,让自己向那个熟悉的身影奔去,只有到了近前,才知道那是永远无法抵达的春雾!有虚有实,虚实得当,为文章增添了不少色彩。
如果说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话,那便是结尾。结尾显得太一般了,与整个作品不相匹配。但应该如何结尾?我也没有想好。